上訴和投訴

上訴

回應您的疑慮

我們致力於與我們服務的個人和家庭建立牢固的合作夥伴關係。我們的目標是回應您的獨特需求,並清楚地傳達您可以使用的選項。作為區域中心的服務人員,您有權提交:

  • 如果您認為您的權利受到侵犯,請提出申訴
  • 如果您不同意區域中心所做的服務決定,可提出上訴
  • 如果您認為區域中心系統中有人行為不當,可以進行檢舉投訴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您可以隨時聯絡您的服務協調員以獲得協助。您也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將您的問題發送至 Knowyourrights@harborrc.org 或致電 (310) 543-4645.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點擊以下連結:

上訴程序

有時您或您的家人可能不同意我們所做的決定。 Harbor 將盡一切努力與您會面,以解決有關服務或資格決定的分歧。如果與您的服務協調團隊會面後無法達成協議,您有權提出正式上訴。

有關正式上訴流程的最新表格和說明,請訪問 發展服務部的上訴和投訴網站.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無法訪問上述鏈接,請聯繫您的服務協調員。 

檢舉人投訴

如果您認為 Harbor 董事會成員、管理人員、董事、員工、承包商或服務提供者的行為不當,請參閱 港的舉報政策.

您也可以參考 加州發展服務部 (DDS) 網頁 了解如何向 DDS 提交舉報人投訴的資訊。

投訴

當個人/家庭或代表區域中心服務人員行事的任何代表認為區域中心或簽約服務提供者錯誤或不公平地否認任何權利時,可使用投訴流程。這包括您免受歧視、報復和偏見的權利。州和聯邦法律禁止機構因為您屬於任何受保護類別而拒絕福利或服務或向您提供與向其他人提供的援助不同的援助,例如:種族、膚色、血統、國籍(包括語言)、族裔身份、年齡、身體或精神殘疾、醫療狀況、宗教、性別、性別、性別認同或表達、性取向、婚姻狀況、同居伴侶、政治傾向、公民身份、移民身份和遺傳資訊。個人/家庭不得使用此流程來解決有關資格、服務的性質、範圍或數量的爭議。  

海港區域中心對歧視、報復和偏見採取零容忍政策。如果您認為 Harbor 區域中心侵犯了您的權利,您可以向 Harbor、DDS 或下面列出的其他州和聯邦機構提出投訴。此外,第 4731 節投訴程序適用於海港區域中心服務的每個個人及其代表,如果他們認為自己受到區域中心或提供者採取的歧視性、報復性或偏見性行動或不行動的影響。也可以尋求法庭補救措施。

如果侵犯權利 確認 如果已經發生,投訴流程的目的是提供有意義的解決方案,並試圖防止類似的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當對服務或資格有分歧時,不得使用正式的投訴流程。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無法訪問上述鏈接,請聯繫您的服務協調員。您也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將您的問題發送至 Knowyourrights@harborrc.org 或致電 (310) 543-4645.